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發布時間:2021-12-10 09:12
各設區市建設局,廈門市市政園林局,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城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交通與建設局,福建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管委會: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相關準備工作,經研究,現將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各級資質審批部門審批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類別的企業資質證書,按照省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許〔2020〕2號)規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內屆滿的,其有效期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上述四類企業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及企業其它經營等活動。上述四類資質證書統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省廳官網(http://zjt.fujian.gov.cn/)按照路徑“首頁>辦事服務>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查詢。
三、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各級資質審批部門不再受理上述四類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申請事項。
四、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五、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各級資質審批部門要及時做好所在地企業資質證書信息與省廳官網“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的對接和更新工作。
六、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另有規定的,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定辦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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